为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持续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按照2025年长治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的要求,在全市100%建制村通硬化路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量行动,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构建普惠农村公路基础网络,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任务
2025年,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量工程1481.531公里,基本形成层次清晰、功能完备、内通外畅的农村公路网,带动沿线景观提升、产业兴旺、农民增收、共同富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出行的需求。
(一)实施自然村通硬化路提质增量工程。2025年完成自然
村通硬化路356.629公里,全市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基本通上硬化路,推动农村公路路网向自然村延伸,与景区道路、农村街巷、农田水利设施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与覆盖广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
(二)实施乡村骨干路网提质增量工程。完成县乡道路改造、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资源路、产业路669.457公里。进一步改善农村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提高乡村骨干路网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服务乡村振兴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三)实施农村公路路面质量提升工程。完成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455.445公里,长治市农村公路沥青返砂、水泥返砂路面大幅减少。(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
(四)实施“两河”生态走廊道路提质增量工程。包括浊漳河、沁河沿河道路提质改造58.1公里,打造集生态美景、文化旅游、康养福地、安全便利的生态走廊,带动两河流域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局)
(五)开展美丽农村公路建设行动。以自然、文化、艺术等元素作为设计理念,各县区优先考虑在精品示范村、提档升级村布局,打造2—3条不少于20公里的具有景观、文化、环保等特色的生态农村公路、文化农村公路、艺术农村公路、智慧农村公路,促进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行政审批局)
基本原则
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安全便捷出行需求为目标,改善农村对外、对内的公路交通条件,提高乡村骨干路网通行能力和运行效率;提升道路硬化率,确保全天候平稳通行,方便农户出行和货物运输;打造特色乡村道路,为乡村观光提供良好的出行环境,吸引更多游客,带动周边产业发展。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应在本级政府主导下进行,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依据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工作,确保责任明确、分工合理。
(二)坚持科学规划、精心施工。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交通需求,因地制宜地制定建设标准和方案。农村公路建设应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应依法进行招标。要加强项目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三)坚持安全至上、确保质量。安全是农村公路建设的首要原则,必须确保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公路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四)坚持节约资源、绿色发展。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相结合,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鼓励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建设质量。同时,要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和废旧材料,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建设标准
1.县乡道路改造、资源路、产业路原则上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7.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6.5米。
2.建制村通双车道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6.0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不低于5.0米)。
3.通自然村道路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3.5米。考虑到每个自然村的独特性及村户的真实需求,确保所实施的农村道路既有效也具有高度的当地适应性,可根据通行车辆的尺寸减缩路宽。
进度要求
2025年5月30日,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开工率不低于60%;
2025年6月30日,所有项目全部开工,项目完工率不低于50%;
2025年10月30日,全部建成通车。
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专班机制。成立农村公路提质增量行动工作专班。由副市长邢张朋同志担任专班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整合资源信息、明确任务目标,压实各方责任、确保项目推进。
(二)建立清单推进机制。建立任务分解清单,细化目标、任务、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举措、完成时限,把握时序、挂图作战推进各项工程高效落地。
(三)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出台农村公路提质增量项目资金奖励实施方案,对建设进度快、任务完成好、建设特色突出的县区进行资金奖补。
(四)建立鼓励参与机制。依托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组织机构,鼓励村民参与工程建设,推广以工代赈方式,让更多低收入农户群体就地就近就业。
工程管理
(一)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前期工作。由县区交通部门组织实施,整合打包多个小型分散项目的可研、立项工作,有效推进项目进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严格落实项目法人制。按照《关于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要求,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对照各自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法人管理水平。
(三)严格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健全“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监督”五级质保体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登记制度,实行工序责任人制度。
(四)严格落实项目公示制度。全面实行“七公开”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立公示牌,公示内容主要是项目名称、建设标准、总投资、受益对象、施工单位名称和负责人、监理单位名称和负责人、建设单位名称和负责人、监督单位名称和负责人以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要素保障
(一)资金保障
一是资金筹措。积极争取省级补助,市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县区通过财政配套、地方债券、金融机构贷款等多方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二是资金管理。工程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各县区交通局要认真组织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报备。自觉接受县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是资金拨付。工程补助资金分类直达拨付,县区配套资金指标由县区财政局安排至县区交通局,按照衔接资金相关管理规定,拨付至施工单位。资金支付数据明细表同步报送县区财政局。省市级补助资金指标由县区财政局安排至县区交通局;经县区交通局审核确认后,拨付至施工单位。
(二)土地保障
国土部门要支持保障农村公路建设用地需求,将农村公路项目统筹纳入本地区国土空间规划,优先办理农村公路提质增量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交通部门要牢固树立耕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理念,切实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减少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占用,最大限度避让生态保护红线。
(三)其他要素保障
发改、行政审批部门要将农村公路所涉及项目纳入行政审批“绿色通道”;自然资源、水利、文旅、生态环境等部门要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涉河建设、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文物保护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住建、文旅等部门联动,建立工作体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清单管理,整体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农村公路建养管主体是县区政府,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保障路网提升所需资金。强化用地保障,加强路林、路堤等跨行业协作,缓解用地指标制约,实现一次建设,多途使用,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
(三)强化考核督查。建立健全实施农村公路提质增量工程建设绩效考评机制,考评结果与奖补资金、示范创建等相挂钩。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及时了解、指导农村公路提质增量工程建设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督促、检查、激励等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借助“民生实事”“爱路日”等活动,采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宣传,营造“爱路、养路、护路”的社会氛围。(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邢璐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