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她看我的眼神,我知道,她也是喜欢我的。
快毕业时,我们在学校里偶遇过张翰之一次。
我并不认识张翰之,发现她直愣愣盯着那男孩看,问了才知道。
原来,那就是一次次拒绝她的男孩啊。
是她求而不得的人。
张翰之挽着他当时的女朋友。
我有些明白张翰之拒绝她的原因了。
张翰之的女朋友并不漂亮,甚至有些过于胖了,看上去有两个他那么圆。
不过,她一身名牌。
原来,叶凝语输在了这里。
她哪里都好,除了一点,家世太普通了。
她是靠自己的努力考出来的小镇做题家,爸妈都是普通打工族。
张翰之脚上的那双鞋都要上万块。
这是叶凝语没法提供给他的。
毕业后,张翰之去了外地。
三年前,他回到这座城市,开始频繁出现在我们生活中,以叶凝语朋友的身份。
叶凝语被他牵动着心绪,慢慢在我们的关系中走神。
无论任何时候,张翰之一个电话就能把她从我身边叫走。
我吵过闹过,反而把叶凝语推得越来越远,她对我越来越不耐烦。
不是没想过分手,但我不甘心。
我没做错过任何事,凭什么要我放手?
不管吵得多厉害,我从来没提过“分手”两个字。
我害怕,一旦提出来,叶凝语会真的答应,那就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我心里明白,我对叶凝语还有爱,还舍不得结束。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跟她耗下去。
可我没料到,我也有精疲力竭的时候。
曾经那样满的爱,就这样晃着晃着,全部洒了出去。
直到一点都不剩。
原来,我对她的爱也有耗尽的一天。
发现她再也不能牵动我的情绪时,我明白自己不再爱了。
我没有遗憾,只有满身的轻松。
做出分手的决定,是我这段时间深思熟虚的结果。
既然确定不爱了,那就没有继续在一起的必要了。
曾经,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走下去,结婚生子,携手到老。
对于未来的美好生活,我畅想过无数次。
不过,及时止损也未尝不可。
二十八岁的我不再年轻,可能以后再也遇不到这样深爱的人了。